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改革后,现有六部一室一部共八个部室,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内设中堡镇派驻检察室、柳树镇派驻检察室、龙泉寺镇派驻检察室,河桥镇派驻检察室4个乡镇检察室。

第一检察部(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办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察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第三检察部(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第四检察部(办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第五检察部(办理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综合业务部(办理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园家司法救助案件。)

政治部(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监督、劳资和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组织网络信息化建设和辅助司法办案工作;实施全县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县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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