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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利与私益相互交织,公益诉讼彰显法律温度

时间:2021-04-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更好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4月12日,永登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就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同时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一并邀请永登县河桥镇镇长、副镇长及两位土地承包经营户代表一同参与        



    该案是一起涉及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永登县河桥镇四渠村三社的宏旭砖厂长期生产经营,非法取土过程中对周边耕地及种植附属设施造成严重破坏、妨害,2019年3月永登县自然资源局针对宏旭砖厂所有人高某非法取土行为作出永自然资源罚[2019]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砖厂在注销登记后未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破坏的耕地及附属设施进行复垦、修复,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同时给该区域土地承包经营户的种植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多名土地承包经营户也尝试了各种途径维护利益,但利益始终得不到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私益相互交织是该案件的一大难点。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员详细介绍了该案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详细分析了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之后听证员对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代表进行了询问,听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户代表及永登县河桥镇镇长、副镇长的意见,最后经过评议,一致同意向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检察为民办实事效率。检察建议发出后,永登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再次梳理该案件所反映的民生问题,决定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尽快履职,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努力满足个体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此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彰显社会主义法律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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