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通过询问当事人,前往法院、公安机关及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案情,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多次与婚姻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冒用赵某身份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赵某被冒名顶替的情况下为其与李某办理结婚登记,该婚姻登记系“张某”违法冒用赵某身份、违背赵某真实意愿而形成,缺乏婚姻登记的合法要件,婚姻登记机关虽受客观条件所限对申请登记人身份难以进行实质审查,但该婚姻登记行为确属错误,且对赵某、李某造成重大影响,应依法予以纠正。
为进一步解决认识分歧,检察机关组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婚姻登记机关及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经充分讨论,与会各方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县检察院即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撤销错误婚姻登记。2022年12月30日,婚姻登记机关采纳检察建议,作出撤销结婚登记决定书,撤销了赵某、李某的婚姻登记,注销了其结婚证书,并依法进行了公告。至此,持续4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