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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永检榜样】向先进看齐,向榜样致敬

时间:2021-02-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  
就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动力。  

让我们对标先进,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


     秦康,甘肃镇原人,2017年7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2017年10月进入永登县检察院工作,从事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现为五级检察官助理。2018年在兰州市政法委、兰州市法学会举办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兰州”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2020年在兰州市检察机关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中,荣获个人二等奖,2019年被评为永登县检察院“先进个人”、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2018年、2020年绩效考核评定为“一等次”2020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个人嘉奖”称号


 


守护绿水青山,助力公益诉讼工作

     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和国家法治体系运行的需要。秦康同志十分注重学养,把增强综合素质作为忠诚从检的基石。他政治素质过硬,结合党的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各项方针、政策,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决策。他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如:通过对生活中废弃药品的关注,推动办理了“废弃药品回收”“医疗废物处置”系列案件;通过对最高法发布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指导性案例,推动办理了“永登县高空坠物危险妨害案件”保障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响应了民法典关于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相关规定之立法精神。




积极参与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入职三年来,秦康同志足迹踏至永登县16个乡镇积极投身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积极协助市院建设行政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为本院公益诉讼工作线索收集提供可靠保障,同时积极响应市院工作部署开展《乳制品、饮用水专项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办理高质量案件,服务于民;响应永登县委县政府号召开展《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理大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在市院帮助下会同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对永登县人民防空办进行监督,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900余万。总计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民事监督案件18件。

     2019年总计协助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该案系兰州市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应省市院部署本院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结合永登县实际情况针对永登县域河洪道非法采砂乱象制定了《永登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打击非法采砂乱象实施方案》,后通过具体案件办理协同相关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人实施了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针对受损地域进行修复监督(如:永登县河桥镇大通河沿岸王某某砂场),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果。在办理胡某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在本部门领导的有力支持下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协作,收集巩固证据,参照《最高检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指南》形成有力的证据支撑,为庭审取胜奠定基础,该案的办理取得良好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推动办理“废弃药品回收”、“医疗废物处置”系列案件。

     2020年度协助员额检察官走访我县环保、国土、住建、食药、卫计、工信等行政部门及各基层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足迹遍布永登县域,参与“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永登县煤炭配送体系建设”“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参与各类联合执法监督20余次,总计协助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扎实钻研,认真总结经验

     近三年,秦康同志通过具体案件办理、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交谈、前沿文章阅读、自身的思考积极总结经验撰写实务理论调研文章10余篇,为实务工作提供经验和理论支撑。其中《论民间借贷超高利行为犯罪化处理的必要性》在兰州市政法委、法学会组织的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其余文章均被刊载于兰州检察内部刊物。2020年在民法典出台之际,秦康同志认真学习民法典后在兰州市院组织的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中为县院争得二等奖、优秀组织奖,在兰州市政法委组织的民法典知识竞赛中为永登县争得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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