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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交流增合力 互学互鉴提质效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应邀赴永登县纪委监委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时间:2025-02-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凝聚正风反腐肃纪强大合力,近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李爱唯应永登县纪委监委邀请,以《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实践探讨》为主题在县纪委监委的集中学习会上作交流分享。

此次分享聚焦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务难点,重点围绕七个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解析:一是刑法修正案对法定刑调整后的追诉时效衔接问题,通过新旧法比对结合具体案例阐明办案时效认定规则;二是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对内设机构作为单位行贿罪主体的认定标准作出要件式分析;三是对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人员贪污罪主体认定中的“从事公务”要件进行类型化梳理;四就行受贿案件中行贿人供述受贿人犯罪事实是否构成立功作出解析;五通过行为模式对比理清斡旋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界分标准;六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未兑现欠条行为的犯罪既遂未遂认定作出风险点提示;七从资金流向、赌博惯例等维度构建赌博型受贿的审查模型。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度交流、互学互鉴的生动实践,交流内容紧紧围绕职务犯罪办案实践热点问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通过法条解读、要件分析、案例对比等方式,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引起参会纪检监察干部的共鸣,纷纷表示将围绕分享内容,立足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当前办案形势和要求,不断强化与县纪委监委的沟通配合,通过提前介入、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打造监检机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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