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登县检察院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凝聚“保障力”、“担当力”、“向心力”构筑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以检察之力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新“向阳而生”。
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落实分案起诉、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援助、心理测评疏导、社会调查、社会救助、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督促监护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特殊司法制度,实现案案全覆盖,人人有保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让涉罪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特殊关爱。

彰显永检担当,准确把握不起诉规定的意义和价值,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执行刑罚造成的不利影响,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实施精准帮教,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分流作用,充分规范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健康回归社会。未成年人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持续上升,附条件不起诉特殊预防和矫治效果显著。

全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父母提升监护能力,落实监护责任。2021年以来,发出督促监护令20份,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近千份,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家长授课,推出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空中课堂,多方位提升家长“依法带娃、依法教子”观念,凝聚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向心力”,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