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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立足检察职能 保护古树名木

时间:2023-10-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古树名木是指有100年以上的树龄、珍稀、珍贵的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的纪念意义。古树名木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具有活的历史文化价值。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关系到我国生物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在新领域不断探索履职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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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更好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永登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在永登县中堡镇大营湾村发现古树一棵,经调查该古树未经鉴定、定级、登记、编号。永登县检察院就该问题与永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并固定了相关证据,随后与永登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磋商,现场形成磋商意见,由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对古树进行拍照、测量,并及时进行申报认定。

     古树名木是森林的瑰宝,是一方土地的绿色“史书”,更是不可再生的“活文物”与“活化石”。保护古树名木,是积极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永登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古树申报认定及保护情况,守护绿美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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