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管理,力求制作精细化。设置专门的电子卷宗扫描室,配置高速专用扫描仪、高性能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对扫描室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卷宗扫描,确保电子卷宗扫描专门化、安全化、及时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对电子卷宗的制作规定,明确电子卷宗制作的具体要求。对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卷宗全部扫描,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内容、形式、顺序等保持完全一致,达到格式统一、内容清晰。扫描结束后进行页码核实,抽页检查,杜绝错、漏、缺的情况发生,保证电子卷宗制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2023年以来共制作电子卷宗337案1087册,制作率为100%。
二是重实用,助力办案高效化。电子卷宗与实体卷宗同步移送,办案人员可以对卷宗材料直接复制粘贴,有效减轻了阅卷、证据摘录的负担,工作效率提高,办案周期缩短。充分利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案件向法院移送起诉时随案推送电子卷宗,节约司法资源,共享数据成果。积极开展线上案件质量评查,将电子卷宗与案件质量评查对接,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精准度。发挥电子卷宗优势,对办案过程全面全程监督,做深做细案件流程监控。
三是拓渠道,服务阅卷多元化。县院开通“线上”+“线下”阅卷方式,推进律师便捷阅卷,做到告知、办结、解答、反馈一站式服务。对现场阅卷申请,简化程序,通过光盘刻录电子卷宗,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对电话阅卷申请,提前刻录好光盘,实现律师阅卷“零等待”。对线上阅卷申请,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和当日流转机制,保证每天查、当日审、及时推,并指导律师在线下载,以信息化手段帮助律师“足不出户”即可阅卷。2023年以来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52次,其中在线阅卷11次,现场阅卷4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