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苏克鸿对永登县检察院的三个课题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并就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检察理论课题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课题研究是检察理论研究的引领性工作,课题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检察课题研究工作在服务重大决策、指导司法办案等方面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切实将检察课题研究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持,按照省市检察院要求完成中期验收,确保立项课题准时结项。
二是要围绕高质量发展,正确把握检察理论课题研究工作的基本要求。开展检察理论课题研究工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践需求,牢牢把握“来源于检察工作、领先于检察工作、应用于检察工作”基本规律,要持续提升课题研究质效,以高质量成果引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服务办案一线开展研究,加强对违法犯罪常见多发领域、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的调研分析,积极推动法律政策研究和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努力为司法办案提供具体服务和宏观指导。各课题组成员要认真对待,拿出十分的努力,确保已经立项的三项课题都能高质量完成。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完善检校合作机制,着力打造检校携手开展理论研究的主阵地。把本次检察理论课题工作推进会不仅当成一次现场交流会,也要当成一次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健全检校共建机制,加强检校常态化联系,保证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务实合作效果。要统筹外部力量和检察力量,合力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和实效,以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引领、融合检察实践,切实实现永登检察理论调研和检察业务工作双发展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