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永登县法院就永登县检察院对生效民事判决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召开审委会会议,永登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柯昭辉主持会议。为全面贯彻《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要求,永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克鸿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案件审判相关情况进行了详实汇报,案件承办检察官主要阐述了提出再审建议的事实、法律依据及理由,以及就如何更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发表了检察意见,法院审委会在全面听取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讨论,经表决,形成了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苏克鸿就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与永登县法院交换了意见。他表示,检法两院在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上,具有一致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永登县检察院将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合力助推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监督民事案件,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永登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进一步强化检法两院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沟通衔接机制,共同破解司法难题、提升专业水平、凝聚司法合力,维护司法公正,为永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