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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协作机制见成效,垃圾场“变身”小树林

时间:2023-06-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老李,你听说了没,三岔村那个垃圾场变样了。”

“你还不知道啊,垃圾场变小树林了。”

 

近年来,永登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更有效地保护黄河一级支流庄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2023年2月24日,永登县检察院与天祝藏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署《关于建立庄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现协作机制已初显成效。图片

 

根据《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3月初天祝县检察院向我院移交案件线索:群众反映位于永登县坪城乡三岔村一社10号向北50米处河道旁设置的垃圾填埋点,距离两县界河河道不足10米,严重影响人居环境。我院公益诉讼干警随即对该线索进行了核实,经走访调查发现该垃圾填埋点设置、管理均不规范,垃圾露天随意倾倒,影响周边环境;填埋点未采取防渗措施,产生的渗液可能污染地下水;距离天祝县华藏寺镇阳山村居民居住区和人畜供水点不足50米,可能因泄洪造成大面积生态环境污染。我院据此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坪城乡三岔村垃圾填埋点场所、位置进行综合评估,消除对周边造成的不良影响;科学合理规划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强和规范坪城乡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研究和分析,并结合实际,集中人力物力对三岔村垃圾填埋点进行清理、修复,并在环保部门的协作指导下,重新确定了合理的垃圾填埋地址,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为扎实推进改善人居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乡政府在恢复好的场地种植树苗300棵并设置围栏,安排管理人员常态化对此处进行巡查,提醒附近长期放牧人员防止羊群对围栏及树木的破坏,强化管理。图片

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永登县检察院始终坚守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定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发挥好公益监督、保护者的作用。     通过综合整治,垃圾坑变为生机勃勃的小树林,为黄河生态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增设出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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